俄最高法院裁定卖家须接收质量不合格手机

俄罗斯最高法院裁定,卖家必须接收消费者退回的质量不合格商品。案件源于萨拉托夫州一名消费者以分期贷款购买智能手机及配件,使用一段时间后设备停止工作。公司代表称所发现的缺陷并非重大缺陷,拒绝退还手机费用。消费者随后通过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卖家退还手机费用及贷款利息。一审法院支持消费者,但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撤销判决,认为被告作为进口商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在两年期限内主张消除缺陷。法院在裁决中明确,卖家有义务接收消费者的质量不合格商品,并在必要时进行检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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