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欧盟电商平台被认定为进口商,须在欧盟设实体或委托AEO

德国电商媒体9月23日报道梳理了欧盟海关改革对中国平台的核心影响:向欧盟消费者远程销售、直邮交付非欧盟商品的电商平台,在海关法上被认定为进口商,须提交全部申报数据、缴纳或担保税费,并确保商品符合欧盟法规。企业须在欧盟境内设立实体,或委托持有AEO资质的欧盟本土主体作为代表,防止空壳公司规避。多次违规者将被处过去12个月输欧商品总货值1%至6%的罚款,海关还可暂停或撤销AEO资质并标记为高风险经营者。改革将搭建欧盟数据中枢,由新设的欧盟海关管理局运营,替换成员国现有至少111套海关软件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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