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对自中国大陆进口聚酰胺薄膜10月19日起临时征收40.21%反倾销税

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的特定聚酰胺薄膜(尼龙膜)案,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并对台湾产业造成实质损害,自10月19日起临时课征反倾销税、为期4个月:除运城集团3家相关厂商(昆山运城塑业、运城其龙新材料、鹤山运城新材料)临时税率0%外,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税率均为40.21%;关务署将于初步认定公告翌日起60日内完成有无倾销的最后认定,再由经济部40日内作成产业损害最后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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